)家住荆州区郢城镇的李先生,其新家在装修过程中,因为瓷砖问题与装修公司产生纠纷,迟迟得不到解决,于是打来求助电话,希望记者帮忙,我们一起来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
来到李先生家里,记者看到瓷砖已经全部铺装完成,但是李先生却十分不满意。因为瓷砖铺好做完清洁后,上面出现了大量水渍印。
李先生在去年七月份与荆州市良匠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全包装修合同,去年十月份瓷砖铺装完成,当时做完清洁,李先生就发现了瓷砖上面有无法消除的水渍印。瓷砖水渍印的问题还没有解决,李先生又发现了新的问题,有的瓷砖表面陆陆续续出现了针眼大小的孔。
李先生介绍说,最初瓷砖销售公司负责人来到现场查看多次后,答应更换瓷砖,可是同样花色同样批次的瓷砖数量不够,更换过程中也无法保障不损坏其他瓷砖,于是答应给予李先生一定的经济补偿,可是经济补偿数额一直谈不下来。
从商量换瓷砖到答应经济补偿,事情拖了快一个月了,迟迟没有解决,李先生感觉很无奈。为了省心和装修公司签订了全包装修合同,结果装修公司又把问题推给瓷砖销售公司。
记者将装修公司负责人约到现场商量解决办法,但是装修公司一口咬定他们和瓷砖销售公司商量后,只能赔偿两三千块钱。李先生希望装修公司提高赔偿金额,记者尝试调解双方意见,但是装修公司并不肯妥协。
考虑到李先生装修的房子处于荆州区郢城镇,记者联系了荆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他们说只能进行调解,没有其他的办法。
装修公司要求李先生去鉴定瓷砖质量问题,但是记者咨询律师后了解到,装修公司的要求并不合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必博平台tc.com target=_blank>必博平台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目前,李先生与装修公司的争议金额并不大,律师建议双方可以先考虑协商解决。
【编后】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装饰装修服务在六个月内出现瑕疵,举证责任应由经营者承担。但现实中,装修公司却将举证义务转嫁给消费者,这种行为也暴露了行业诚信缺失。更值得警惕的是,装修公司将工程转包给材料商后,在质量问题发生时采取“切割责任”的消极态度,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监管部门更应主动介入此类消费争议,通过行政调解、行业整顿等方式打破维权僵局,让法律条款真正成为消费者维权的利器而非“纸面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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